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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防御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提前下達2020年第一批市級幫扶重點經濟薄弱村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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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號 014006438/2020-00754 生成日期 2020-02-13 公開日期 2020-02-13
    文件編號 —  — 發布機構 無錫市農業農村局
    效力狀況 有效 附件下載 —  —
    內容概述 關于防御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提前下達2020年第一批市級幫扶重點經濟薄弱村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

    各市(縣)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切實加強農村地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決策部署,確保我市重點經濟薄弱村疫情防控群防群治“五五”行動落到實處,現將2020年度第一批市級幫扶重點經濟薄弱村發展專項資金下達你處,優先用于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對象和標準

      資金下達對象為市級重點幫扶經濟薄弱村(名單詳見錫委辦發〔2016〕27號文件附件2),標準10萬元/村。

      二、優先使用范圍

      專項資金使用以“加強疫情防控、保障農民健康”為目標,優先用于疫情防控期間全市重點經濟薄弱村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和工作:

      1、防控宣傳培訓。有針對性開展疫情防控知識教育宣傳培訓及利用音箱、宣傳車、宣傳單、橫幅等形式提高村民健康防護意識和能力等;

      2、村道人員管控。人員排查核查、設卡巡查、隔離觀察等;

      3、農村環境治理。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村內公共場所和公共設施器具的衛生清潔和預防性消毒處置等;

      4、防疫物資保障。新冠肺炎防控所需的防疫物資、消毒用品購買保障等。

      三、具體要求

      各市(縣)區收到市級專項資金后,要加快進度、及時將市級專項資金撥付至各薄弱村,確保各村疫情防控工作開展。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主導作用和集聚效應,加強資金使用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專項資金撥付和核算應嚴格按照無錫市財政局有關規定規范操作,各級不得截留和挪用。經發現有弄虛作假、違規使用和挪作他用的,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附件:無錫市市級幫扶重點經濟薄弱村發展專項資金分配表

      無錫市農業農村局          無錫市財政局

      2020年2月12日

      附件:

    無錫市市級幫扶重點經濟薄弱村

    發展專項資金分配表

    單位:萬元

    市(縣)區

    專項資金

     

    本次下達資金

    江陰市

    170

     

    170

    宜興市

    490

     

    490

    錫山區

    130

     

    130

    惠山區

    130

     

    130

    濱湖區

    30

     

    30

    新吳區

    30

     

    30

    合   計

    980

     

    980

     

     

    來源:無錫市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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