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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關于調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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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號 014006438/2024-06849 生成日期 2024-11-25 公開日期 2024-11-26
    文件編號 錫政發〔2024〕25號 發布機構 無錫市人民政府
    效力狀況 有效 附件下載 下載
    內容概述 市政府關于調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標準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自2024年7月1日起調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基本生活、孤兒養育等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1095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115元。

      二、全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1645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675元。

      市區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仍按照市民政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特困供養人員照料護理服務工作的通知》(錫民聯發〔2020〕26號)執行,江陰市、宜興市按照各自文件執行。

      三、全市散居孤兒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267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700元,集中孤兒養育標準為每人每月2880元不變。

      四、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和孤兒養育標準調整所需經費,仍按原資金渠道承擔。重殘、重病兒童基本生活補貼,納入各市(縣)、區政府財政預算安排。

      五、各地要嚴格按照申請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批,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調整,做到應保盡保。

      無錫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來源:無錫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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