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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5-01136 | 生成日期 | 2025-01-08 | 公開日期 | 2025-02-05 |
文件編號 | 錫政辦發〔2025〕1號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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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述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推動并購重組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無錫市推動并購重組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5—2027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無錫市推動并購重組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5—2027年)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4〕10號)、《中國證監會關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市場改革的意見》任務部署,更好地支持本市上市公司和產業企業通過并購重組向新質生產力方向轉型升級,深入推進產業鏈整合,促進科技產業金融一體化發展,全面助力“465”現代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要求
力爭到2027年,將無錫打造成為并購重組創新資本的優選地、技術和產業并購交易的活躍區、上市公司提質增效的示范地。
(一)上市公司質量明顯提升。聚焦物聯網、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新材料、高端裝備等重點產業領域,培育10家左右細分行業龍頭上市公司,落地一批代表性并購案例。國有上市公司提質增效成績突出,對重點產業的帶動支撐作用發揮明顯。新興產業上市后備企業持續涌現,新質生產力上市公司占比持續提升。上市公司數量保持全省前三,總市值達2.5萬億元。
(二)并購重組市場持續活躍。持續做大股權投資基金規模,培育引進一批高素質專業并購基金管理人,引導各類創新資本向并購重組領域加速集聚。并購市場活力全面激發,技術、產業、資本等要素充分交流、深度融合。充分調動各類資本積極性,完成并購重組項目總數量不少于60單、交易總規模超600億元。
(三)并購重組機制更加完善。集聚一批有較強行業影響力的中介服務機構團隊,服務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能力大幅提升。市場化、法治化開展并購重組的市場環境持續優化,上市公司規范發展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明顯提升。市級并購重組工作機制建立并持續完善,政府部門、企業、市場機構三方協同機制進一步健全,各項配套制度支撐保障作用發揮明顯。
二、重點工作
(一)支持重點方向突破發展
1.支持上市公司聚焦新質生產力轉型發展。支持上市公司圍繞科技創新、產業升級布局,通過并購重組引導新質生產力要素資源向物聯網、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新材料、高端裝備等重點產業領域聚集。支持上市公司收購有助于補鏈強鏈、提升關鍵技術水平的優質項目。支持上市公司圍繞產業轉型升級、尋求第二增長曲線等需求,向新質生產力方向開展跨行業并購。支持具有“硬科技”“三創四新”屬性的科技型上市公司,通過并購重組持續做大做強。鼓勵上市公司與投資機構合作開展企業風險投資(CVC),加強對初創期科創企業投資,培育優質并購標的。鼓勵上市公司并購境外優質資產。〔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人民銀行無錫市分行、江蘇證監局無錫監管辦公室,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無錫經開區管委會。以下均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無錫經開區管委會負責,不再列出。〕
2.支持企業產業整合協同發展。支持大中小企業通過并購重組融通發展,構建協同創新、共享資源、融合發展的產業生態。鼓勵上市公司并購吸收同行業或上下游資產,加大資源整合,合理提升產業集中度。鼓勵上市后備企業圍繞產業鏈上下游開展產業并購,延伸產業鏈、創新鏈,提高競爭能力和市場占有率,加速登陸多層次資本市場。鼓勵因外部環境變化導致存在上市困難的后備企業通過股權轉讓并入上市公司,加速融入行業龍頭和鏈主企業產業生態圈,拓展發展空間。鼓勵本地優質資產通過重組登陸多層次資本市場。(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江蘇證監局無錫監管辦公室)
3.支持國有企業產業化發展。支持國有企業通過并購重組向實體化、產業化轉型。鼓勵國有企業結合自身發展功能定位,按照市場化原則并購優質目標上市公司或上市后備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鼓勵國有企業以支持重點產業發展、優化產業布局為目的,以戰略投資者身份參股優質民營上市公司或上市后備企業。發揮國有企業產業引領作用,利用好產業基金,加快“5+X”未來產業集群前瞻布局。支持國有上市公司加大產業整合和優質資源導入力度,持續提升發展質量。(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委金融辦,各市屬國企)
(二)加速形成并購重組市場合力
4.梳理建立并購重組標的庫和需求庫。強化市(縣)區兩級聯動,圍繞本市“465”現代產業集群,分領域、分行業在全市范圍內梳理重點產業領域并購標的企業清單,建立市(縣)區兩級并購標的項目庫。加強與券商、基金等機構合作,重點發掘存在IPO受阻、有對賭回購壓力等情形的標的企業,在更大范圍內充實并購標的項目庫。常態化開展“一對一”走訪活動,梳理掌握企業發展需求清單,建立產業發展需求庫。加強需求匹配,組織需求庫與標的項目庫內企業精準對接交流。(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江蘇證監局無錫監管辦公室,市國聯集團、市產業集團)
5.拓寬并購重組多元化融資渠道。支持上市公司用好并購貸款、公司債、并購基金等金融工具,鼓勵金融機構持續加強并購重組金融產品和模式創新。強化各級政府投資基金對并購重組的支持力度,支持社保基金、企業年金、保險資金、私募基金、QFLP基金等境內外機構投資者參與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對上市后備企業短期內因政策、環境等變化導致業績波動、無法按對賭期限上市的,鼓勵國有資本通過設立SPV基金或利用S基金等方式,按照市場化原則承接回購份額,支持優質科創企業股權平穩接續。(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人民銀行無錫市分行、無錫金融監管分局、江蘇證監局無錫監管辦公室,市國聯集團、市產業集團)
6.打造并購重組一流服務體系。充分發揮金融會客廳服務功能,用好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無錫服務基地及證券、銀行、資產評估等機構資源,加強并購重組政策和典型案例宣傳,有效提供行業并購、業務重組等全方位綜合服務。實質性組建運營50億元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基金,配強專業化管理團隊,搭建并購重組全流程服務平臺,實體化運營管理,主動對接服務全市企業并購重組需求,參與和支持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備企業并購重組。通過引進頭部并購基金管理人等方式,招引一批具有“產業+金融”復合背景的高層次并購重組人才,鼓勵在錫中介機構加強并購重組人才培養,打造一流并購重組綜合服務團隊。充分發揮市上市公司協會及各行業協會作用,組建并購重組專家顧問庫。(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委人才辦,江蘇證監局無錫監管辦公室,市國聯集團、市產業集團)
7.持續推進上市公司規范發展。支持上市公司提升經營效率和盈利能力,依法合規進行市值管理,綜合運用并購重組、現金分紅、投資者關系管理、股份回購等方式,推動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合理反映。加強與監管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合作,建立完善上市公司風險預警機制。用好“長三角一體化金融人才大講堂”,聚焦董監高等“關鍵少數”,持續加強輔導培訓,督促上市公司規范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嚴防財務造假、資金占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操縱市場、惡意做空、內幕交易、欺詐發行等重大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對質地良好、有發展前景但暫時陷入經營困難的上市公司,屬地政府要協調各方采取支持措施改善基本面,促進企業穩定經營。(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江蘇證監局無錫監管辦公室)
(三)強化并購重組機制建設和政策支撐
8.加強并購重組活動風險防控。引導上市公司依法規范開展并購重組活動,做好財務、法律等盡調工作,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等各項義務,嚴防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規行為,防止“三高”(高估值、高溢價、高業績承諾)并購、將“有毒資產”并入上市公司等行為。國有企業在并購重組過程中要審慎辨識市場風險、財務風險、管理風險、法律合規風險和經營風險等潛在風險,設立專門的風險管理團隊,建立完善的風險防控體系,合理確定交易價值和交易條款,靈活選擇并購模式,規范對資產定價和交易環節的監督約束,強化并購風險管理,防止國有企業盲目并購,造成國有資產流失。(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國資委,江蘇證監局無錫監管辦公室,各市屬國企)
9.加強并購重組綜合配套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支持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政策措施。對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可轉債等形式進行再融資用于并購重組的給予獎勵;支持基金管理人參與并購重組引進落地重點產業項目。對上市公司將符合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的優質并購標的遷入本地投資建設或合并報表后對經濟形成增量的,研究制定綜合性獎勵措施,在項目用地、能耗、研發、人才、金融等要素方面依法依規給予保障,在立項、環境評價、用工等方面給予“綠色通道”便捷服務。支持高層次并購重組人才依規申報太湖人才計劃,享受相關政策扶持。在跨境并購中對企業境外投資項目備案、資金出境、跨境換股等方面給予便利支持。建立健全國資股權投資基金績效評價和容錯機制,注重基金整體業績和長期回報,在勤勉盡責的前提下,免于相關責任追究。(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委人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商務局,人民銀行無錫市分行)
10.建立完善并購重組三項工作機制。建立市級部門工作協同推進機制,由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稅務局、人民銀行無錫市分行、無錫金融監管分局、江蘇證監局無錫監管辦公室等相關單位組成,對并購重組重點產業方向、支持政策、監管協調等事宜研究推進,用好“無錫上市通”服務平臺,協同解決企業并購重組中遇到的問題。建立高效信息共享交流機制,構建市、市(縣)區、鎮(街道)三級信息共享網絡,第一時間掌握企業發展需求,及時向上市公司推送有效并購標的信息,提高區域項目和資本信息交流時效。建立常態化項目對接機制,定期開展資金對接、項目路演推介等各項活動,搭建交易要素各方溝通撮合平臺;鼓勵市場化機構在錫舉辦行業研究、項目對接等活動,營造并購重組良好市場氛圍。(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稅務局、人民銀行無錫市分行、無錫金融監管分局、江蘇證監局無錫監管辦公室)
附件:關于支持企業并購重組的若干政策措施
附件
關于支持企業并購重組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加快推動企業通過并購重組向新質生產力方向轉型升級,深入推進產業整合,全面助力“465”現代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并購外地項目在錫投資。對企業并購的外地項目在錫總投資15億元以上的制造業項目、總投資3億元以上的服務業重大項目可納入“撥改轉”給予綜合扶持,獎勵執行參照《中共無錫市委無錫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支持現代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的通知》(錫委發〔2021〕59號)實施;對當年到賬外資超3000萬美元的外資鼓勵類項目,按不超過實際到賬外資的2%給予獎勵,最高獎勵50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在立項、環境評價、用工、用地審批等方面給予“綠色通道”便捷服務。〔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商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無錫經開區管委會。以下均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無錫經開區管委會負責,不再列出。〕
二、支持并購整合本地資源。上市公司并購本地其他企業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并購重組標的企業依法獲得的取水量、能耗指標、排污量、碳排放配額等依法依規由并購上市公司承接。重點支持輕工、紡織、冶金、化工、建材、機械加工等行業領域,通過并購重組對現有生產線實施裝備更新或生產工藝流程升級改造,符合省淘汰落后改造相關政策要求的項目,按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10%予以補助,最高1000萬元。符合市淘汰低端低效老舊裝置相關政策要求,總投入1000萬元(或等值外幣)及以上的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設備總投入的6%予以補助,最高5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
三、支持企業跨境并購。鼓勵企業圍繞物聯網、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新材料、高端裝備等我市重點產業開展跨境并購,在境外投資項目備案、資金出境、跨境換股等方面給予便利支持。鼓勵民營企業以跨國并購再返程投資等方式引進境外資本,對當年實際到賬外資金額1000萬美元以上的,按照不超過實際到賬外資的1%給予獎勵,最高獎勵5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人民銀行無錫市分行)
四、提高融資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為企業提供并購貸款、公司債、并購基金等融資工具,并持續加強并購重組金融產品和模式創新。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利用并購貸款并購非同一實控人下屬企業,實現對并購標的合并或實際控制的,由市區兩級對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并購貸款給予1個百分點的貼息支持,一次性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用好50億元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基金,支持企業并購重組和再融資,對符合我市重點產業方向的重大項目通過優先配資、提高出資比例等方式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無錫金融監管分局,市國聯集團)
五、給予企業融資獎勵。對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可轉換債券形式進行再融資用于并購重組,且募集資金80%以上(含)投資無錫地區,募集資金額10億元以內的,最高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10億元以上的,最高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上市公司成功實施并購重組(不含出售資產)達到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標準的,最高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
六、強化跟蹤服務指導。發揮市并購重組工作機制作用,及時梳理更新并購重組需求庫和標的庫,搭建對接服務平臺,匹配企業需求。建立完善“一對一”服務專員制度,跟蹤掌握企業并購重組進程,主動幫助企業加強與交易所和監管機構對接溝通。加強稅務合規性指導,組建稅務專家團隊上門服務,有效規避并購重組中遇到的稅務風險。(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稅務局)
七、給予高端人才政策支持。支持具有“產業+金融”復合背景的高層次并購重組人才和團隊申報“太湖人才計劃”,對符合“太湖人才計劃”人才分類認定標準的,經核定后可按規定享受宜居、子女教育、醫療保障及高層次人才貢獻補貼等政策待遇。(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委金融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八、優化國資績效評價機制。強化目標導向,將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納入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評價,推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對成功并購上市公司、或市場化并購非上市公司,對國有企業資產規模、利潤水平有較大貢獻的,可給予鼓勵。提高對并購有助于強鏈補鏈、提升關鍵核心技術水平的優質未盈利資產的政策包容性。推動市屬企業建立健全國資股權投資基金績效評價和容錯機制,注重基金整體業績和長期回報,在勤勉盡責的前提下,免于相關責任追究。(責任單位:市國資委)
本措施所稱企業包括無錫市區范圍的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備企業。本措施由市委金融辦、市財政局承擔具體解釋工作。按照“從新、從優、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江陰市、宜興市可參照制定相關政策措施。
來源: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