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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全面推行住宅工程“業主開放日”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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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號 014006438/2025-01937 生成日期 2025-04-08 公開日期 2025-04-08
    文件編號 錫建質安〔2025〕8號 發布機構 無錫市住建局
    效力狀況 有效 附件下載 下載
    內容概述 關于全面推行住宅工程“業主開放日”制度的通知

    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經開區建設局,市建管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加強我市新建住宅工程質量管理,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升人民群眾對住宅工程建筑質量的滿意度,依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蘇建規字〔2021〕3號)和《關于加強改善型住宅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蘇建質安〔2025〕13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在我市新建住宅工程全面推行“業主開放日”制度?,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無錫市行政區域內具備條件的新建住宅工程,包括商品住宅小區、保障性住房等住宅工程。

      二、活動內容

     ?。ㄒ唬╅_放時間

      建設單位可根據住宅工程實際情況按以下兩個階段,分批次組織業主開放日活動,每階段開放時間不得少于5天。

      第一階段:主體結構分部工程驗收合格后,在裝飾裝修施工前,選擇適當的時間開放。

      第二階段:住宅分戶驗收后,在竣工預驗收前,選擇適當的時間開放。

      (二)開放范圍

      原則上面向全體已完成住宅預售合同備案的房屋產權購買人或已簽訂動遷分配協議并完成圖紙選房的產權類保障房安置對象開放,活動開始前應通知全體業主。每階段參與戶數不少于下列規定:

      實際銷售戶數1000戶以上項目,實際參與戶數不少于150戶;實際銷售戶數1000戶以下項目,實際參與戶數不少于通知戶數15%且不低于75戶;實際銷售戶數不足150戶,實際參與戶數不少于50%。

     ?。ㄈ╅_放內容

      “業主開放日”活動主要以現場開放為主,同時鼓勵開發“AI看房”場景,提供“云看房”服務,試點建設“云上樣板間”,滿足業主線上看房需求。

      第一階段“業主開放日”活動重點開放交付樣板間、工藝樣板等內容,業主對交付樣板及施工工藝提出意見建議。

      第二階段“業主開放日”活動重點開放業主戶內施工質量情況,建筑材料使用情況,售后維修服務中心(高品質住區項目為必須項)設置情況等內容,業主對房屋質量問題整改提出要求。建設單位向業主介紹房屋售后維修的服務流程,與業主建立售后服務溝通機制。具體見附件1。

      三、組織實施

      (一)準備實施階段。建設單位應根據項目特點及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編制項目業主開放日活動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包含業主開放活動的時間、業主接待地點、開放批次、參與單位、陪同人員、應急預案、安全保障措施等內容,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并依據業主數量、開放進度制定業主開放活動計劃。

      活動開展前14天,建設單位應通過掛號信件、電子郵件、短信、電話等方式通知已購房或已選房業主,并在小區主要入口處公示活動信息,業主按照自愿的原則,可以本人或委托業主代表參與。業主委托他人代為參加,應提供書面委托書,逾期不能參加的,視同主動放棄。

      活動開展前7天,建設單位應將實施方案報送屬地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方案應含已通知的戶號和業主確認參加戶號。

     ?。ǘ┈F場查驗階段。建設單位按照實施方案組織業主到場,安排施工、監理等單位人員陪同業主分批進行參觀,查驗時向業主提供《業主開放日活動告知書》(附件2)及其他所需資料。參加開放日的業主,應主動接受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教育,佩戴安全防護用品,按照工作人員引導進行現場查看。施工和監理單位應在現場配備土建、水電、暖通等專業人員,提供必備檢查工具,及時解答業主相關專業問題。查驗情況應留存影像資料和書面記錄。

      現場查驗結束后,建設單位應如實填寫《業主開放日情況登記表》(見附件3,以下簡稱“登記表”),建設單位和業主簽字確認意見建議或查驗問題,任何一方不得主觀臆斷;對于合理的建議或問題,建設單位應分類統計,分類制定整改措施,并向業主承諾整改時限,填寫在《登記表》中;對于現場難以界定的質量問題,建設單位應與業主約定反饋日期,并填寫在《登記表》中;對于不合理的建議或問題,建設單位應積極與業主做好解釋和協商,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按購房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途徑處理。

      (三)問題銷項階段。開放日活動結束后,建設單位應整理匯總業主開放過程中登記的建議或問題,并形成臺賬。建設單位應督促各責任單位逐條對照進行銷項處理,施工質量缺陷整改完成后,建設單位應將銷項處置情況形成《業主開放日施工質量缺陷銷項情況表》(見附件4),向業主反饋情況,對于不能及時完成整改的施工質量缺陷,應及時向業主說明并另行約定整改時限。

      竣工預驗收前7日,建設單位應統計匯總活動開展情況,填寫《住宅工程業主開放日情況匯總表》(見附件5),報送至屬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抽查業主開放日施工質量問題整改情況,對于弄虛作假的項目,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工作保障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質量監督部門要持續加強對“業主開放日”活動開展的指導力度,將“業主開放日”活動開展情況和問題整改情況納入日常監管,對存在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或對于存在質量問題整改不力等行為的項目,責令暫緩工程驗收,并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對于“業主開放日”活動組織有力、措施得力,問題整改及時、業主滿意度較高的項目,可給予通報表揚、信用加分等激勵措施,營造“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良好營商環境。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5年6月30日前竣工驗收且具備條件的項目,可按本通知要求實施。2025年6 月30日后竣工驗收的項目,須嚴格按照本通知實施。

      附件:1.業主開放日房屋質量主要查看內容

      2.業主開放日活動告知書

      3.業主開放日情況登記表

      4.業主開放日施工質量缺陷銷項情況表

      5.住宅工程業主開放日情況匯總表

      附件下載.docx

      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4月8日

    來源:無錫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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