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ke id="yis6k"><input id="yis6k"></input></strike>
  • <strike id="yis6k"></strike>
    繁體版 English EN
    手機客戶端 無障礙瀏覽 老年服務 長者版

    提示

    當前位置:首頁 > 政府公報

    市政府關于建設“人工智能+ ”標桿城市的政策意見

    發布時間:2025年05月19日 文字大小: [ ] 瀏覽次數:

    文號
    制發機關  無錫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4-22 15:03:58
    文件狀態 執行中

    市政府關于建設“人工智能+ ”標桿城市的政策意見

    錫政規〔2025〕3 號

    各市  (縣)、  區人民政府 ,市各委辦局 ,市各直屬單位:

            為搶抓人工智能發展戰略機遇 ,加快推動人工智能產業做強做優做大 ,促進人工智能與實體經濟 深度融合 ,建設產業高質量發展 、場景高價值應用 、要素高效能供給的“人工智能+”標桿城市 ,特 制定本意見。

            一 、培優育強市場主體

            鼓勵企業加大對人工智能產品產業化項目投入 ,對完成技術和設備投資額 500 萬元以上且形成銷 售的產業化項目 ,擇優按不超過其技術和設備投資額的 8% 給予補助 ,最高 500 萬元 。對人工智能產業 核心企業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 5000 萬元及以上的 ,分檔給予最高 1000 萬元的獎勵。(市工業和 信息化局負責)

            對首次獲評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和產品的 ,分別給予最高 80 萬元和 5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首次獲評國家級 、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的 ,分別給予最高 50 萬元 、3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 首次獲得國家級 、省級軟件類資質認定的企業 ,分別給予最高 100 萬元 、5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市工 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二 、推動產業集聚發展

            鼓勵各地區新建 、引進人工智能重大項目 ,市級根據各地區重大項目新建 、引進數量 、金額 、經 濟社會綜合貢獻等因素 ,按照“撥改轉”方式 ,切塊用于各地區重大項目支持 。鼓勵因地制宜建設人 工智能產業園區 ,集聚人工智能產業鏈上下游企業 ,提供算力 、模型 、數據 、資本 、人才等創新資源 服務 ,對運營水平較高且評價優秀的人工智能特色產業園區 , 以“撥改轉”方式給予最高 5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市發展改革委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對人工智能方面首次獲得國家級 、省級榮譽牌子的園區和集聚區 ,分別給予其運營主體最高 300萬元和 1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 同一園區和集聚區不重復享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三 、提升產業科技創新

            支持企業聚焦垂類模型 、具身智能 、  自動駕駛 、智能終端 、智算芯片 、智能傳感器等領域 ,組織 實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擇優分檔給予單個項目最高 500 萬元的研發資助 ,特別重大的項目可適當上 浮 。發揮人工智能創新聯合體作用 ,對符合生態型創新聯合體的科技創新平臺給予最高 1000 萬元的建 設經費支持 ,對任務型創新聯合體組織實施的聯合攻關項目給予最高 500 萬元的經費支持 。支持企業、 高校 、科研機構建設人工智能高能級創新平臺 ,對新建或成功重組的全國重點實驗室  (基地), 分階段 給予最高 2 億元的獎勵;  對獲批建設的省重點實驗室 ,分階段給予最高 2000 萬元的獎勵。(市科技局負責)

            鼓勵面向人工智能模擬仿真 、具身數據采集 、場景實訓 、測評認證 、應用展示等環節建設各類載 體平臺 ,擇優按不超過建設投入或項目投入的 30% 給予運營補助 ,單個平臺累計獲得補助最高 2000 萬元 ,分年度撥付 。重大平臺“一事一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四 、推動智能算力建設

            鼓勵社會力量建設大規模 、高性能智算集群 ,經市政府同意 ,按不超過算力建設費用的 15% 給予 補助 ,最高 3000 萬元 ,重點項目可“一事一議”。支持傳統數據中心升級改造為智算中心 ,對改造后 可滿足智算集群高密度集中部署需求 ,且電能利用效率不高于 1.25 的智算基礎設施項目 ,按不超過改 造費用的 10% 給予一次性補助 ,最高 1000 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支持企業 、園區建設邊緣智能算力 ,按其采購人工智能一體機 、智算服務器 、邊緣計算設備等產 品費用的 30% 給予補助 ,最高 100 萬元 。支持算力調度平臺建設 ,對算力調度成效明顯的平臺給予相應支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五 、支持智能算力使用

            發放“算力券”,對企業 、高校以及科研機構使用智能算力資源服務 ,開展算法創新 、模型研發、 企業數字化轉型等活動的 ,按不超過其采購智能算力費用的 30% 分檔給予補助 ,對通過算法或模型備 案的單位 ,支持比例可適當上浮 ,每年每家單位最高 200 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鼓勵企業開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建設 ,對其算力使用成本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 ,原則上比例不高于 60% ,最高 1000 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六 、支持模型算法開發

            發放“模型券”,對企業基于經國家網信辦備案的人工智能模型開展二次開發 ,按不超過其模型購 買費用的 30% 分檔給予補助 ,最高 200 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對首次完成國家級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備案的企業 ,給予最高 5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再按模型應 用落地企業數量分檔給予每個最高 30 萬元的累加獎勵 ,單個企業獲得上述獎勵合計最高 200 萬元;  對 首次完成國家級境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備案或深度合成服務算法備案的企業 ,給予最高 5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市委網信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 、支持數據要素供給

            發放“數據券”,對購買非關聯方數據集開展大模型研發應用的企業 ,按不超過合同金額的 30% 給予補助 ,最高 200 萬元 。支持企業面向制造 、交通 、醫療 、金融 、能源等領域建設人工智能行業高 質量數據集 ,對被超過 3 家非關聯企業用于大模型研發應用且示范效應明顯的企業給予補助 ,最高 200 萬元 。對年度數據標注業務收入超過 500 萬元且示范效應明顯的企業 ,按不超過合同總額的 5% 給予補 助 ,最高 50 萬元;  對入選國家數據標注優秀案例或國家“數據要素×”典型案例的企業給予獎勵 ,最 高 50 萬元。(市數據局負責)

            支持數據產業集聚區發展 ,按照數據交易規模分檔給予最高 150 萬元的獎勵 。對企業首次掛牌數 據產品的 ,按不超過掛牌服務費用的 80% 給予補助 ,最高 10 萬元;  對企業年度數據交易額達到 200 萬元 ,首次跨境交易達到 100 萬元的分別給予最高 10 萬元 、20 萬元的獎勵;  支持交易機構舉辦數據產 業 、數據流通等活動 ,給予最高 100 萬元的補助。(市數據局負責)

            八 、培育具身智能機器人

            支持發展具身智能機器人整機產品 ,對技術含量高 、應用前景廣的首發整機產品 ,分檔給予不超   過 5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每家單位每年最高 200 萬元 。支持企業發展具身智能機器人“大腦”“小腦” 與核心零部件 ,擇優按不超過其向整機廠供貨額的 10% 給予補助 ,每年每家單位最高 200 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鼓勵工業制造 、科研教育 、生活服務 、醫療康養 、城市治理等領域企事業單位有序開放具身智能 機器人應用場景 ,對場景開放試點示范作用明顯的企事業單位 ,擇優按不超過具身智能機器人采購投 入的 50% 分檔給予補助 ,最高 200 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九 、推動賦能行業應用

             對制造業企業應用數據采集設備 、智能機器人 、智能檢測裝備及相關軟件等提升智能化水平的,擇優按不超過其技術與設備投資額的 10% 給予補助 ,最高 500 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支持 AI 電腦 、AI 手機 、智能可穿戴 、虛擬現實 、全屋智能等智能硬件產品研發推廣 ,滾動遴選一 批有銷量 、有流量 、高創新性 、高市占率“兩有兩高”的爆款產品 ,分檔給予最高 1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單個企業每年不超過 2 個且屬于不同細分市場。(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著力提升人工智能賦能能力 ,鼓勵人工智能場景推廣能力中心建設 ,對能力強 、效果好 、影響大的 ,經認定擇優給予最高 100 萬元的補助 。大力培育人工智能技術服務提供商 ,對擁有自有模型及工 具鏈并形成知識產權且有實際應用場景的 ,擇優給予最高 1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獲評省級及以上 數字化 、網絡化 、智能化應用標桿或案例的單位 ,分檔給予最高 1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十 、支持專業人才引育

             聚焦重大戰略需求 ,大力引進培養具有科技前沿引領力 、科研資源集聚力 、國際學術影響力的人 才團隊 ;在“太湖人才計劃”中設立人工智能專項通道 ,放寬限制條件 。支持在錫高校加強人工智能 學科專業建設 ,大力培養既懂技術又懂產業的人工智能人才 。引導大院大所 、重點企業定向設立人工 智能產業創新班 ,深化產教融合 ,提升人工智能人才實踐應用能力 。實施人工智能產業卓越工程師計 劃 ,開展校企聯合實訓 ,鼓勵引導青年 、大學生學習人工智能技能 。專項政策另行制定。(市委組織 部 ,市教育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 、強化金融服務支撐

            設立總規模 10 億元的人工智能市場化產業基金 ,聚焦垂類模型 、具身智能 、智能終端 、基礎軟硬 件領域 ,投資高成長性初創企業 ,著力投早 、投小 、投長期 、投硬科技 。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 引導金融機構 、資產管理機構 、產業資本等多元主體參與構建人工智能基金投資生態 ,提升政府引導 基金使用效能 。完善基金績效考核與容錯免責機制 ,研究制定差異化考核監督制度 ,引導和支持國有 企業增強對人工智能領域投資的積極性主動性專業性 ,  當好人工智能發展的長期資本 、耐心資本 、戰略資本。(市委金融辦 ,市國聯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 、促進開放交流合作

            支持行業促進組織的建設和發展 ,促進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開展配套和供需合作 ,對業績突出 、服 務能力較強 、影響力較大的行業協會 、產業聯盟 、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擇優每年給予最高 50 萬元 的獎勵 。支持社會力量圍繞人工智能高質量發展 ,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行業交流和大賽等活動 ,對符合條件的活動給予支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市貿促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政策適用無錫市區 ,江陰市 、宜興市可參照執行 。本政策與本市市級層面其他同類政策不得重 復享受 ,單個企業享受獎補次數 、資金額度受年度總額控制 。執行期間如遇國家和省 、市有關政策及 規定調整的 ,政策即進行相應調整 。本政策自 2025 年 5 月23 日起實施 ,有效期至 2027 年 12 月31 日。

     

    無錫市人民政府         

    2025 年 4 月22 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責編:司法局

    微信公眾號
    掃碼關注我們
    政務微博
    智能問答
    問答知識庫
    靈錫APP
    錫企服務平臺
    回到頂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