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6-24 09:51 文字大?。?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無錫市市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深化全過程管理機制,保障工程質量和業主權益,現就進一步規范加裝電梯全流程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加裝電梯施工圖論證
設計單位應當在充分調查加梯樓棟及周邊環境的基礎上,根據《無錫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設計導則(試行)》,結合建筑、場地、地質、規劃、消防和施工條件等,開展加裝電梯施工圖設計。
加裝電梯施工圖設計宜由房屋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進行,且不應降低原結構安全性能,涉及結構安全須加固改造時應征得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并承擔相應的設計責任,同時根據加固改造復雜程度按《無錫市既有建筑加固改造結構設計指引(試行)》要求進行檢測、鑒定、加固處理。
加裝電梯施工圖設計圖紙應按要求進行審查,施工圖審查通過后方可進行施工。我市市區范圍內加裝電梯施工圖審查采用專家論證方式,委托無錫市城市更新促進會實施,并受市住建部門監督。設計單位在完成施工圖設計后,應將全套圖紙報送無錫市城市更新促進會,無錫市城市更新促進會在收到相關材料后,按要求組織專家開展加裝電梯施工圖論證并出具論證意見。設計單位根據論證意見對施工圖進行修改,修改完善后的圖紙由無錫市城市更新促進會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復核,通過復核后出具施工圖審查說明。加裝電梯施工圖設計審查應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規規定和《無錫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設計導則(試行)》文件要求進行。同時,應進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設水平,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確保加裝電梯施工圖審查工作落實到位。
加裝電梯設計方案審查專家組組長及組員應符合《關于公布無錫市勘察設計行業專家名單的通知》(錫建設〔2023〕 26號)文件要求。
二、加強加裝電梯施工質量安全管理
加裝電梯建設者應落實加裝電梯質安管理主體責任。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應納入小型零星工程管理體系,落實加裝電梯的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對于小型零星工程管理部門在監督管理中指出的問題,建設者或其委托的加梯代理單位應及時完成整改并提交相關材料。
各區住建部門可制定與加裝電梯政府補貼掛鉤的加梯施工管理制度。對于存在重大質量安全問題,或對質量安全等相關問題拒不整改的,可扣除加梯補貼資金,并告知建設者,建設者可向有關責任單位追償。
建設者、加梯代理單位應嚴格按圖施工。因實際需要,調整施工方案的,按規定履行設計變更手續,對涉及重大結構調整或增加原建筑物荷載的,應當重新報送審圖。
建設者應當聘請具備專業資質的監理單位加強項目質量、安全、進度、造價的監管并簽訂監理合同,監理合同不得由加梯代理單位等參建單位代簽。
加梯工程竣工后,建設者應組織項目代理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進行聯合驗收,并形成竣工資料留存??⒐さ碾娞菥酪粚犹帒惭b項目竣工銘牌,銘牌應包含項目名稱、加梯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竣工日期等信息。
三、強化加梯資金風險防控
加梯代理單位應在加梯合同中明確除隱蔽管線遷改外的加裝電梯全部費用。
市住建局會同相關銀行機構建立加裝電梯資金監管制度。建設者要求采用資金監管的,加梯代理單位應開通加梯資金監管賬戶,建設者將相關資金匯入監管賬戶,根據工程進度支付加裝電梯工程款。
支付進度建議按照合同簽訂支付至5%,取得開工備案支付至20%,基坑完成支付至30%,井道完成支付至50%,電梯到貨支付至70%,安裝完成驗收合格支付至95%,電梯安裝工程質保期滿或加梯竣工滿一年支付至100%。建設者可根據實際與加梯單位通過合同約定簡化付款節點設置,但不建議超出上述進度進行支付。
鼓勵相關銀行機構開發加梯單位信用貸等金融產品,減輕符合條件加梯單位的資金壓力。
四、落實加裝電梯長效管理
加裝電梯建設者應當在加梯申報前明確電梯長效管理事項并簽訂書面協議,包括電梯長效管理模式、電梯使用單位(即負責電梯日常管理的單位)、電梯維保單位和參與使用電梯業主的長效管理經費分擔比例。
電梯使用單位應由具備相關能力的企業擔任,鼓勵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接受委托,提供加裝電梯后的長效管理服務。
加裝電梯單元的房屋發生二手房交易時,受讓人繼續享有和履行原加裝電梯協議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如需調整原書面協議,應當由參與簽訂協議的業主共同商議決定。
鼓勵相關保險機構開發加裝電梯綜合保險產品,為加裝電梯樓道提供類似車險的保險服務,發揮保險事故賠償和風險預防作用,促進電梯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水平提升
五、建立參建單位信息公示制度
對以下加梯參建單位,以“自愿申報、信息公示、動態管理”為原則,建立加梯參建單位信息公示制度。
1.加裝電梯代理企業。
2.設計企業,需持有建筑工程設計乙級以上資質。
3.施工企業,需持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4.監理企業,需持有工程監理乙級以上資質。
5.電梯生產企業,需持有特種設備(電梯)制造(安裝修理改造)許可證。
6.電梯安裝企業,需持有特種設備(電梯)安裝(修理)許可證。
7.電梯維保企業,需持有特種設備(電梯)維保許可證。
8.銀行機構。
9.保險機構。
10.檢測鑒定機構。
對自愿申報的加梯代理企業在市住建局網站公示以下信息:
1.基本信息類:企業名稱,注冊時間,信用代碼,法人代表,業務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2.正面信息類:自身及合作單位持有資質證書及有效期;已完工加梯項目樓道;優惠服務承諾(包括開通資金監管賬戶、免費維保年限等);繳納社保的正式員工及其職稱信息;近3年無重大安全事故承諾書;已加裝電梯樓道的居民滿意度情況;其他正面信息。
3.負面信息類:收取業主資金,6個月內不能開工被業主投訴、舉報的情況;無客觀理由,取得開工備案后9個月未能竣工的情況;相關優惠服務承諾不兌現的情況;被各級加梯管理單位、屬地因加梯過程中的違規和不規范行為書面通報的相關情況;其他負面信息。
對自愿申報的其他參建單位,公示其單位名稱、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完成業績、提供業務等正面信息,不規范行為等負面信息。
對存在虛假申報等失信行為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不予公示基本信息和正面信息,并公示其失信行為。
參建單位正面信息每季度更新一次;基本信息根據申報單位需要即時更新;負面信息經各區住建局確認后即時更新,公示期自負面行為影響消除后一年。
本通知自7月1日起施行,江陰市、宜興市可參照執行。
附件:1.加梯參建單位信息公示申報表(代理單位)
2.加梯參建單位信息公示申報表(其他單位)
附件下載:加梯參建單位信息公示申報表(附件1、2).xlsx
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6月24日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