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年01月29日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頒布日期 | 2025-12-09 10:19:43 |
|---|---|
| 實施日期 | 2026-01-01 10:19:36 |
| 頒發部門 | 無錫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實行狀態 | 執行中 |
關于印發《無錫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條例〉〈無錫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的通知
錫人發〔2025〕63號
市人民政府、市監察委員會、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
《無錫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條例〉〈無錫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由無錫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于2025年10月29日通過,經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25年11月27日批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F將《無錫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條例〉〈無錫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無錫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5年12月9日
無錫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48號
《無錫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條例〉〈無錫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由無錫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于2025年10月29日通過,經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25年11月27日批準,現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無錫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5年12月9日
無錫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條例》《無錫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
(2025年10月29日無錫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2025年11月27日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準)
無錫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定,廢止《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條例》《無錫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
本決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責編: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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