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社保類知識問答
達到退休年齡了,養老繳費年限沒有繳滿該怎么辦?
參保人員到達國家和省規定的退休年齡或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時,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本人向待遇領取地(以下簡稱延長繳費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延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申請。
(一)非我省戶籍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但在我省某市或某縣(市、區)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延長繳費地即為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所在地;在我省各市、縣(市、區)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但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延長繳費地為在我省最后一個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所在地。
(二)我省戶籍參保人員在省內參保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延長繳費地按以下原則確定: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與戶籍地一致的,延長繳費地為戶籍地;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與戶籍地不一致,且在其他非戶籍地繳費均不滿10年的,延長繳費地為戶籍地;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與戶籍地不一致,但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參保人員可自愿選擇在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參保地或戶籍地延長繳費。
發布日期:2026-02-05 16:20 來源:無錫人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