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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6-00594 | 生成日期 | 2026-02-05 | 公開日期 | 2026-02-05 |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梁溪分局 | 附件下載 | — — | ||
| 內容概述 |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梁溪區征補案〔2026〕3號 | ||||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梁溪區征補案〔2026〕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依據擬征收土地公告(梁溪區擬征告〔2024〕23號)開展的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范圍
馮巷地塊規劃一支路(惠暨大道-興昌路支路)新建工程,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無錫市梁溪區黃巷街道五河社區、高涇社區范圍內。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
- 擬征收梁溪區黃巷街道五河社區集體土地1.1390公頃(17.0850畝)。其中,農用地0.4915公頃(7.3725畝),不含耕地;建設用地0.6475公頃(9.7125畝)
2、擬征收梁溪區黃巷街道高涇社區集體土地0.0733公頃(1.0995畝),均為農用地,含耕地0.0668公頃(1.0020畝)。
詳見土地分類面積表。
三、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
四、補償方式與標準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暫按《無錫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無錫市市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錫政規〔2023〕9號)測算,具體按獲批時點的縣(市、區)執行標準執行。
五、安置對象、方式及社會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農民的安置和社會保障按照《江蘇省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蘇政發〔2021〕87號)與《無錫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江蘇省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的實施意見》(錫政規〔2023〕4號)的規定執行。不滿16周歲的安置人員不作為被征地農民參加城鄉社會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補助費由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政府按規定足額支付。
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政府
2025年2月5日
土地分類面積表
項目名稱或地塊序號:馮巷地塊規劃一支路(惠暨大道-興昌路支路)新建工程 單位:公頃
|
被征(用)單位 |
農用地 |
建設用地 |
未利用地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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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面積 |
耕地 |
園地 |
林地 |
草地 |
其它農用地 |
總面積 |
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 |
交通運輸用地 |
水工建筑用地 |
總面積 |
未利用土地 |
其他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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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面積 |
灌溉水田 |
望天田 |
水澆地 |
旱地 |
菜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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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巷街道 五河社區 |
0.491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4915 |
0 |
0.6475 |
0.4311 |
0.2164 |
0 |
0 |
0 |
0 |
1.1390 |
|
黃巷街道 高涇社區 |
0.0733 |
0.0668 |
0 |
0 |
0 |
0.0668 |
0 |
0.006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0733 |
|
合計集體 |
0.5648 |
0.0668 |
0 |
0 |
0 |
0.0668 |
0 |
0.0065 |
0 |
0.4915 |
0 |
0.6475 |
0.4311 |
0.2164 |
0 |
0 |
0 |
0 |
1.2123 |
來源:無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梁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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