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6-01-21 09:22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江蘇省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明確的第十九項整改事項已整改完成。根據《江蘇省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等文件要求,現將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項
太湖藍藻水華防控形勢依然嚴峻。近年來,江蘇省持續(xù)推動太湖治理,流域水質改善取得一定成效,但當前太湖總磷濃度仍遠高于藻類生長閾值,藍藻水華居高不下,藻型湖泊生境尚未根本改善。2017年以來,太湖共發(fā)生面積超過300平方公里的藍藻水華80次,2021年最大水華面積達894平方公里,藍藻防控形勢依然嚴峻。流域15條主要入湖河流中,太滆運河、烏溪港等6條河流總磷濃度未達到國家確定的“十三五”控制目標,2021年流域206個國省考斷面全年達標率為98.5%,但是6月至9月汛期達標率為79.6%,入湖氮、磷污染負荷仍處于高位。
二、責任單位:無錫市委、市政府。
三、驗收單位: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省太湖辦)牽頭,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省農業(yè)農村廳、省水利廳配合。
四、整改目標:到2025年,太湖流域水生態(tài)環(huán)境質量持續(xù)改善,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藍藻水華暴發(fā)強度得到基本控制,15條主要入湖河流水質達到《太湖流域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要求的年均控制濃度值,流域重點斷面汛期水質達標率穩(wěn)定提高。
五、整改時限:立行立改,“十四五”期間取得階段性成效。
六、整改措施
(一)強化太湖安全度夏應急防控。無錫市修訂完善太湖安全度夏工作方案,優(yōu)化安全度夏工作機制和應急響應機制。綜合采用“水陸空天”一體化監(jiān)測手段,強化藍藻預警監(jiān)測,嚴格落實藍藻湖泛巡查巡測制度,壓緊壓實屬地責任。加大藍藻打撈能力建設,實施太湖湖體生態(tài)清淤,推動藍藻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無錫市完成黃泥田港藻水分離站尾水處置示范項目、貢湖沿岸應急清淤等工程。
(二)強化入湖河道水環(huán)境整治。針對不達標的主要入湖河流及其支浜全面開展排查,對問題河道制定綜合治理方案。無錫市開展552條河道綜合整治水質達標攻堅行動,綜合整治河道2022年優(yōu)Ⅲ比例達到80%以上。2025年底前烏溪港等4條總磷不達標河流沿線鄉(xiāng)鎮(zhèn)污水管網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實現全覆蓋。2025年主要入湖河流氮磷濃度達到國家目標要求。
(三)持續(xù)削減入湖氮磷負荷。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2023年底無錫市基本完成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2025年底前建成法規(guī)體系比較完備、技術體系比較科學、管理體系比較高效的排污口監(jiān)督管理制度體系。加強環(huán)境基礎設施建設,“十四五”期間,無錫市新增城鎮(zhèn)污水處置能力68萬噸/日,新建污水管網150公里以上。
(四)強化汛期水質管控。無錫市對存在汛期水質滑坡風險的國省考斷面周邊支流支浜、入河排污口、排澇泵(閘)站、養(yǎng)殖池塘、農田開展排查并形成問題清單,進行系統(tǒng)整治,并開展跟蹤監(jiān)測,建立長效管控機制。建設一批分布式污水處理設施,穩(wěn)步提高汛期斷面水質達標率。
七、整改完成情況
(一)針對“太湖總磷濃度仍遠高于藻類生長閾值”問題:2024年太湖無錫水域水質自2007年以來首次實現年度Ⅲ類,2025年1—10月,太湖無錫水域水質保持Ⅲ類,總磷濃度0.047毫克/升。
(二)針對“藍藻水華居高不下,藻型湖泊生境尚未根本改善。2017年以來,太湖共發(fā)生面積超過300平方公里的藍藻水華80次,2021年最大水華面積達894平方公里,藍藻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問題:2022年以來未發(fā)生飲用水安全事故,太湖無錫水域近三年平均藍藻發(fā)生次數59次、平均面積35平方千米、最大面積244平方千米,相比2022年分別下降29%、49%、9%,連續(xù)三年未發(fā)生大面積湖泛。
(三)針對“流域15條主要入湖河流中,太滆運河、烏溪港等6條河流總磷濃度未達到國家確定的‘十三五’控制目標”問題:2025年1—10月,涉及無錫的13條主要入湖河流總磷均達Ⅱ類、同比增加5條,總磷濃度均值0.078毫克/升、同比下降10.3%,其中涉及無錫的大浦港、殷村港、百瀆港和烏溪港4條入湖河流總磷濃度達到《太湖流域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規(guī)定的2025年目標要求。
(四)針對“2021年流域206個國省考斷面全年達標率為98.5%,但是6月至9月汛期達標率為79.6%,入湖氮、磷污染負荷仍處于高位”問題:2022年以來國省考斷面水質穩(wěn)步提升,2025年1—10月,國省考斷面水質優(yōu)Ⅲ比例為97.2%,67個河流型斷面達標率為100%,重點斷面汛期水質達標率由2021年的71.6%提升至73.1%。
對照江蘇省整改方案要求,該項整改任務已按期完成整改目標。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2月3日)反映。
監(jiān)督電話:0510-8182723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無錫市委 無錫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1日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