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02-10 13:45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江蘇省貫徹落實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明確的“未出臺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整改事項已整改完成。根據《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等文件要求,現將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項
建筑垃圾管理問題依然突出。固廢法明確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并建立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制度。截至督察時,無錫市還未依法出臺相關規劃。
二、整改實施主體:無錫市黨委和政府。
三、驗收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整改目標:依法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強化建筑垃圾管理,全面落實建筑垃圾處理方案編制備案要求。
五、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措施
無錫市依法編制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制度,完善建筑垃圾信息系統,將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備案、收集運輸及終端處置納入一體化監管平臺。
七、整改完成情況
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已印發實施。無錫市人大印發《無錫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嚴格落實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建立從源頭產生到末端處置的建筑垃圾全鏈條監管體系,全市在建項目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實現應備盡備。進一步完善了建筑垃圾監管信息系統中工地源頭、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備案、運輸處置許可等模塊,以及建筑垃圾運輸車輛GPS軌跡、資源化處置等終端,信息系統已正式運行。
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8日)反映。
監督電話:0510-8585722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無錫市委 無錫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當前位置:













